进出口贸易公司进行合约洽商及签订的流程如下:1.邀请发盘(询盘)2.发盘3.还盘:可能形成新的发盘4.接受5.签订合同。今天,广州博康进出口为您做详细的解答如何与进出口服务公司进行合约洽商及签订流程。
询盘( INQUIRY ) /邀请发盘( INVITATION TO TREAT )
准备购买或出售商品的人向潜在的供货人或买主探询该商品的成交条件或交易的可能性的业务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发盘(OFFER)
一、发盘的含义
《公约》第十四条(1)向一个或一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盘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即构成发盘。可由卖方提出,也可由买方提出
二、构成有效发盘的条件
1.特定的受盘人
2. 发盘必须是订立合同的建议
3.内容十分明确
4.须送达受盘人才生效
三、发盘的有效期
1.规定最迟接受的期限
2.规定一段接受的期限
口头发盘的有效时间如何?未规定有效期如何处理 ?
答:
在通常情况下,发盘都具体规定一个有效期,作为对方表示接受的时间限制。超过发盘规定的时限,发盘人即不受约束。当发盘未具体列明有效期时,受盘人应在合理时间内接受才能有效。何谓“合理时间”,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采用口头发盘时,除发盘人发盘时另有声明外,受盘人只能当场表示接受方为有效。
四、发盘的撤回和修改
撤回:公约规定,未生效之前,可撤回。公约15条规定,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也可以撤回如果撤回的通知在发盘到达受盘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受盘人。但是在通过电子传递的情况已经不适用。
五、发盘的撤销
1、公约规定
(1 )在未接受之前,可以撤销,如果撤销通知在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前送达受盘人;
(2) 不得撤销的发盘:规定有效期;“不得撤销"的发盘;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发盘是不得撤销的,且采取了行动。
六、发盘的失效
有效期已过
发盘人依法撤销米
受盘人拒绝/还盘而失效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发盘人或受盘人在发盘被接受前丧失行为能力
还盘/还价
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
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等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均视为在实质上变更发价的条件
法律后果:原发盘失效,可能构成新的发盘
接受
一、含义
在规定时间内,被发价人声明或做出其它行为表示同意一项发价 ,即是接受。
注:缄默或不行动本身不等于接受。除非有相反证明,如双方惯例等
二、构成有效接受的条件
1.必须由受盘人作出
2.必须是同意发盘所提出的交易条件(问题必须完全一致吗)
3.必须在发盘规定的时效内作出
4.接受以声明或其他行为表示
三、接受的撤回
英美法律规定:投邮主义是不可以撤回
大陆法与公约22条规定:到达主义是可以撤回,如果撤回通知于接受原应生效之前或同时送达发盘人,但是电子传递情况下,不适用。
四、逾期的接受
《公约》第二十一条( 1 )逾期接受仍有接受的效力,如果发价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
面将此种意见通知被发价人。
( 2 )如果载有逾期接受的信件或其它书面文件表明,它是在传递正常、能及时送达发价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接受具有接受的效力,除非发价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被发价人:他认为他的发价已经失效。
国际贸易合同的签订
一、合同的形式
(1)口头
(2)书面
(3)其他形式
二、合同的内容
(一)约首部分
一般包括合同名称、合同编号、缔约双方名称和地址、电报挂号、电传号码等项内容。
(二)基本条款
这是合同的主要内容,它包括品名、品质规格、数量(或重量)、包装、价格、交货条件、运输、保险、支付、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等项内容。商定合同,主要是指治商如何约定这些基本条款。
(三)约尾部分
一般包括订约日期、订约地点和双方当事人签字等项内容。为了提高履约率,在规定合同内容时应考虑周全,力求使合同中的条款明确、具体、严密和相互衔接,且与洽商的内容一致,以利于合同的履行。
三、合同成立的条件
(1)行为能力
(2)对价和约因
(3)内容合法
(4)合法形式
(5)意思真实
四、合同的签订
(1)书面合同的作用
合同成立的证据
履行合同的依据
合同生效的条件
(2)形式
正式合同、销售确认书、协议书、备忘录、订单、委托书
五、注意
(1)价格条款
(2)品质规格
(3)数量条款
(4)包装要求
(5)装运条款
(6)支付条款
(7)检验索赔
(8)仲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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